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思想文化阵地的规范管理,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按照《建筑工程学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》的规定,“一事一报”事项是:学院党员队伍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党的建设事项;以及科级干部、支部书记、组织员、教研室、实验室、科研中心等负责人的培养教育、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相关事项,涉及学院办学方向、办学定位、发展目标、发展规划、教师队伍建设、师生奖惩、绩效分配、教师引进、课程建设、教材选用、学术活动等事项。
第二条 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“一事一报”原则,填写《建筑工程学院“一事一报”申报表》。经相关领导沟通、审核具备条件后,根据“一事一报”事项,按照《建筑工程学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》和《建筑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施细则》规定实行民主决策。
附件:《建筑工程学院“一事一报”申报表》